一、受理申訴方式及流程如下:派駐勞工若有權益受損情形,派駐勞工得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向勞工主管機關或本分署提出申訴,請提供姓名、服務單位名稱、聯絡方式(含電話、 住址、電子郵件等)、具體申訴事由及事證,俾聯繫及回復處理情形。本分署接獲申訴後,將儘速查證是否確有申訴情形。如承攬人有違反勞務承攬契約,履約管理單位將依契約條款處理,必要時並轉請勞工主管機關依法處理。二、申訴受理單位:受理單位: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航測及遙測分署(秘書室、圖資供應科、空測製圖科)受理電話:(02)2333-2600分機(2602、2623、2661)地址:100060 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受理信箱:laborrights@forest.gov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