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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01/09
為強化航攝影像資料之流通應用及可利用性,本所報請內政部修訂「國土測繪成果資料收費標準」第二條航攝影像資料(附表三),自111年12月5日施行。
本次收費標準新增航空照片及正射影像檔之加值型規格,開放申請人得將改作或編輯圖資所得之成品或加值衍生品,以公開形式傳播或發行,
藉此擴大航攝影像資料於市場化或商業化之經濟價值。
航攝影像資料之加值使用形式,例如出版專刊或書籍、製作影片公開播映、公開展覽、論文發表、參加競賽等。
想更了解加值型航攝影像規格及收費,請參閱本所官網-購圖資訊-「圖資介紹」及「圖資規格及價目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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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2023-01-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