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航空照片類:
係由航攝飛機攜帶精密「空中照相機」自空中向下垂直拍照,將地面上地物、地貌做永久真實記錄。航空照片是中心投影,無固定比例尺,雖然不能當地圖使用,但照片經局部放大後,可做為臨時或特定工廠登記、國有地承租、違建、既存道路等佐證參考。民國90年以前多為
黑白航空照片,民國90年起陸續改為
彩色航空照片,航空照片有:
1. 航空照片影像檔:利用蔡司高精密影像掃描儀,將類比航照底片影像掃描建置成高解析(14μ)之影像檔,及以數位攝影機拍照之ADS、DMC影像數值資料檔。
為強化航空照片之流通應用及可利用性,即日起開放航空照片影像檔之加值再利用,申請人得將改作或編輯圖資所得之成品或加值衍生品,以公開形式傳播或發行,擴大圖資於市場化或商業化之經濟價值(開放加值規格不包含紙圖)。
航空照片影像檔之加值使用型式,例如出版專刊或書籍、製作影片公開播映、公開展覽、論文發表、參加競賽等。
加值型航空照片影像檔之售價請參閱「圖資規格及價目」。
2.電子檔(放大)輸出紙圖:
製作原則:依所需地點及年份查詢,選擇合適之航空照片影像檔,使用繪圖軟體局部裁切後,輸出放大之影像,照片尺寸為30cm×30cm、50cm×50cm(適用山區、地號範圍較大或特殊需求者)。
例外:當民眾申請地點及年份查無合適之航空照片影像檔時,若該地點及年份另有產製ADS正射影像檔,因該影像檔未進行鑲嵌拼接處理,可例外製作局部裁切輸出之放大影像供民眾應用。放大後之影像無固定比例尺,圖資尺寸為30cm×30cm、50cm×50cm(適用山區、地號範圍較大或特殊需求者)。
航空攝影記錄資料查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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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航遙測圖資供應服務平臺」
二、像片基本圖類:
係以中心投影像片,用微分糾正方法,改正移位及比例尺之誤差,糾正成正射投影像片,並於上加繪等高線及地物與註記說明(如圖號、圖名、版次及固定比例尺,圖面上有等高線、河流、街道、文字註記、圖例及座標等),成為像片圖,以像片圖作為基本圖者稱為像片基本圖,本分署供應之像片基本圖為
林區像片基本圖,係為國有林地林業經營改革方案,實施林業經營計畫檢訂調查工作所測製之像片基本圖,比例尺為1/5000。
三、正射影像類:
為能迅速將航攝影像提供應用,於90年9月起以藉由空中GPS儀器搭載IMU系統資料,經解算獲取相機拍攝瞬間的位置及姿態與數值航照影像,搭配DTM(數值地形模型)將中心投影之航空像片,逐點糾正成正射投影,加註說明(如圖號、圖名、坐標及固定比例尺)製成正射影像,本分署供應之正射影像品項有:
1.
正射影像圖:利用數位正射影像資料檔以精密繪圖儀輸出,圖資尺寸為60cm×75cm,比例尺為1/5000。
2.正射影像檔:將中心投影之航空像片,利用數值航測影像工作站、數值立體測繪系統,逐點糾正成正射投影,消除像片上的投影誤差,所製作之數位正射影像資料檔,比例尺為1/5000,檔案格式為tif影像、tfw坐標檔頭資料、dxf圖框註記,地面解析度為25cm、37.5cm或50cm。
(備註:本分署早期產製之少數正射影像檔因未辦理調色作業,故影像色調偏暗,申請時可先至本分署
「航遙測圖資供應服務平臺」瀏覽影像是否符合需求。)
為強化正射影像之流通應用及可利用性,即日起開放正射影像檔之加值再利用,申請人得將改作或編輯圖資所得之成品或加值衍生品,以公開形式傳播或發行,擴大圖資於市場化或商業化之經濟價值(開放加值規格不包含紙圖)。
正射影像之加值使用型式,例如出版專刊或書籍,製作影片公開播映、公開展覽、論文發表、參加競賽等。加值型正射影像檔之售價請參閱「圖資規格及價目」。
3.電子檔(放大)輸出紙圖;選擇合適之正射影像檔,使用繪圖軟體局部裁切後,輸出放大之影像,照片尺寸為30cm x 30cm、50cm x 50cm(適用山區、地號範圍較大或特殊需求者),無固定比例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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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福衛影像類:
1.福爾摩沙衛星二號產品:福爾摩沙衛星二號於2004年5月升空,為我國自主擁有的第一枚遙測衛星,搭載遙測照相儀所拍攝之影像產品,對地解析度為黑白影像2公尺,彩色影像8公尺,在白晝地區拍攝之影像資料,可應用於國土規劃、資源探勘、環境保護、防災救災等。福爾摩沙衛星二號已於2016年8月退役。
2.福爾摩沙衛星五號產品:福爾摩沙衛星五號於2017年8月升空,為我國第一顆自製遙測衛星,接續福爾摩沙衛星二號進行拍攝作業,所拍攝之影像產品,對地解析度為黑白影像2公尺,彩色影像4公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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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2023-12-06